索引號 | 640201001/2023-00047 | 文號 | 石政辦發〔2023〕47號 | 生成日期 | 2023年07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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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所屬機構 | 石嘴山市政府辦 | 責任部門 | 石嘴山市政府辦 |
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石嘴山市液化石油氣瓶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石嘴山市“雙閥”液化石油氣瓶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石嘴山市液化石油氣瓶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石嘴山市“雙閥”液化石油氣瓶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已經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
石嘴山市液化石油氣瓶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寧夏銀川市興慶區富洋燒烤店燃氣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液化石油氣瓶安全監管工作要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寧夏回族自治區燃氣管理條例》《氣瓶安全技術規程》(TSG23—2021)等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定于2023年6月30日至7月31日,在全市開展為期一個月的液化石油氣瓶全生命周期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對氣瓶充裝、檢驗、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等全鏈條進行深入排查整治。通過開展此次隱患排查整治,要切實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屬地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燃氣用戶自律責任的液化石油氣瓶安全責任體系,摸清各種規格液化石油氣瓶數量,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深挖細查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情況清、底數明、管得住,全面提升液化石油氣瓶本質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工作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排查整治。重點檢查液化石油氣充裝企業的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人員配備是否符合規定、能力素質是否滿足充裝工作要求;充裝過程是否履行充裝前安全檢查和登記制度、是否存在弄虛作假等行為、是否充裝非自有產權氣瓶、超期未檢氣瓶、翻新氣瓶和報廢氣瓶等,以及自有氣瓶數量不滿足許可條件要求等;檢查企業安全教育培訓、應急處置、隱患排查等制度是否落實等,嚴厲打擊無證充裝、跨企業充裝等行為;排查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使用登記、定期檢驗情況,安全閥、壓力表等安全附件校驗或檢定情況。(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各縣區政府)
?(二)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排查整治。嚴厲查處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無營業執照、無燃氣經營許可證、無從業人員資格證等問題;檢查液化石油氣經營場所氣瓶定期檢驗情況,對超期未檢或閥門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氣瓶,責令立即停止使用,送交有資質的氣瓶檢驗機構進行檢驗;排查液化石油氣經營場所氣瓶儲存的安全隱患,嚴禁非法倒裝;督促經營企業加強安全管理,建立進銷貨臺賬,確保經營的液化石油氣瓶“來源可查,去向可究”;督促經營企業建立并落實安全應急預案和安全管理制度,向用戶宣傳液化石油氣安全使用、設施保護和事故緊急處置等常識,不得向不具備安全條件的用戶供氣。(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市審批服務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政府)
?(三)液化石油氣使用環節排查整治。市住建局負責組織各有關部門加強對液化石油氣使用環節安全隱患排查,開展餐飲經營場所(市商務局牽頭,各縣區政府組織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區政府落實,不再列出)、“九小”場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公安局牽頭)、學校(市教體局牽頭)、醫院(市衛生健康委牽頭)、農貿市場(市商務局牽頭)、商住混合體(市商務局、市消防救援支隊牽頭)、養老機構(市民政局牽頭)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工業企業(市工信局、各園區管委會牽頭)瓶裝液化石油氣隱患排查治理,重點排查整治液化石油氣瓶是否注冊登記、是否在檢驗有效期內,是否安裝可追溯標識、追溯信息是否與氣瓶一致,氣瓶連接管、減壓閥、燃氣灶具等燃氣相關產品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嚴禁使用不符合《液化石油氣瓶閥》(GB∕T7512—2017)的氣瓶。對未與供氣企業簽訂供用氣合同的餐飲場所和用戶,督促其與合法供氣企業簽訂安全供用氣合同,建立完善安全用氣責任制、用氣操作規程等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用氣責任。
?各縣(區)政府負責組織鄉鎮、街道、社區、村居,以農村、老舊小區、餐飲店為重點開展液化石油氣瓶隱患排查整治,逐門逐戶排查使用未經注冊、超期未檢、無可追溯標識、已達或超過使用年限和不符合《液化石油氣瓶閥》(GB∕T7512—2017)的氣瓶,以及氣瓶連接管、減壓閥、燃氣灶具等燃氣相關產品不符合相關標準等安全隱患,持續提升氣瓶安全本質水平。
?(四)液化石油氣氣瓶檢驗機構排查整治。排查氣瓶檢驗核準證是否在有效期內,是否按規定及時辦理變更手續,是否超核準范圍開展檢驗工作;排查技術負責人、檢驗人員資格證書是否有效,人員數量、項目是否滿足許可條件;檢驗設備、儀器是否符合許可條件,是否在檢定有效期內;使用的法規、規范和標準是否有效;排查檢驗是否嚴格執行《氣瓶安全技術規程》和相關標準,檢驗項目是否齊全,檢驗數據是否真實、準確,氣瓶檢驗合格標志是否符合規范要求;排查對檢驗不合格氣瓶去功能化處置情況。嚴禁違規修理瓶閥或更換不符合標準的瓶閥。(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政府)
?(五)液化石油氣運輸環節排查整治。組織開展液化石油氣運輸過程中的隱患排查整治,依法查處未取得相應危險貨物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液化石油氣運輸的違法行為,對配送人員、配送車輛、銷售管理、使用環境等方面進行規范,加大對未建立液化石油氣配送服務安全管理規范、未按規定設置配送車輛及人員標志標識等行為的執法檢查力度,督促運輸企業定期開展風險自查,加強運輸車輛動態監控,推進運輸企業安全管理規范化、標準化。(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各縣區政府)
?(六)液化石油氣“黑氣瓶”排查整治。強化液化石油氣瓶充裝、檢驗以及液化石油氣經營、運輸、使用等環節的“黑氣瓶”排查整治,加強對制售、翻新已報廢或來源不明“黑氣瓶”的監督檢查。在各環節排查過程中,一旦發現“黑氣瓶”,要依法實施查封、扣押并嚴肅處理,同時將違法線索移交屬地市場監管部門,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倒查充裝機構。涉嫌違法犯罪的,要移交公安機關處理。(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其它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各縣區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次液化石油氣瓶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明晰目標任務、細化工作措施,集中精銳力量,迅速展開行動,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研究部署、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分管負責同志要深入執法一線,推動工作有序開展,確保按時完成本地區液化石油氣瓶安全隱患整治工作任務。
?(二)壓實主體責任。液化石油氣充裝單位、檢驗機構、經營運輸企業、終端用戶要落實主體責任,擰緊靠牢安全生產責任鏈條,認真核對自有產權氣瓶數量和基本信息,嚴格履行氣瓶使用登記和注銷義務,確保氣瓶合法合規使用;瞄準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建立隱患排查整治工作臺賬,落實隱患整改閉環;加強安全管理,提升氣瓶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和技術水平,強化排除隱患和預防事故能力,杜絕小隱患釀成大事故。
?(三)強化監督檢查。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屬地責任、監管責任,抽調骨干力量成立工作專班,主要負責人深入一線靠前指揮,保持嚴格執法的高壓態勢,持續加大執法檢查頻次和案件查辦力度,嚴厲打擊液化石油氣各領域、全過程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從嚴、從重處罰,涉嫌犯罪的,要及時將違法行為線索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協同配合,形成上下協調聯動、部門齊抓共管工作局面,構建集充裝、檢驗、經營、運輸、使用等環節為一體的長效排查與監管機制。要強化智慧化監管,進一步建立完善信息化系統,打通各部門信息通道,做到“充裝可控、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保障氣瓶本質安全。要建立強化企業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能力制度,實施企業風險警示告知制度,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提高企業風險辨識評估能力和風險管控能力。
?(五)營造整治氛圍。要加大宣傳力度,加強相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通過網絡、新聞媒體以及發放宣傳資料、設置宣傳欄、懸掛橫幅、張貼標語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液化石油氣瓶安全使用知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及時曝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事故案例,引導廣大群眾增強安全用氣意識和風險防范能力。要發動廣大群眾深入查找身邊事故隱患,鼓勵舉報液化石油氣瓶重大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的良好氛圍。
?(六)加強信息報送。要認真分析研究和解決專項排查整治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總結經驗、報送信息,重要信息做到不遲報、不誤報、不漏報。本次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實行周報告制度,各縣(區)政府安排專人于每周五16:30前報送本周工作情況和附件1、附件2、附件3及附件4,7月28日前報送液化石油氣瓶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總結;各有關部門于每周五16:30前報送附件4。
?郵箱:t3937663@126.com ????聯系電話:0952-2051272
?附件:1.液化石油氣瓶充裝單位基本情況
?2.液化石油氣瓶充裝單位和檢驗機構周排查情況統計
?3.液化石油氣瓶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問題整改臺賬
?4.液化石油氣瓶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統計表
?附件1
?液化石油氣瓶充裝單位基本情況
充裝單位名稱:??????填表時間:???年???月???日
序號 | 項目 | 內容 |
1 | 自有產權氣瓶數量(只) | |
2 | 其中“雙閥門”瓶數量(只) | |
3 | “雙閥門”瓶中舊標數量(只) | |
4 | 自有產權氣瓶比例(%) | |
5 | 已辦理使用登記氣瓶數量(只) | |
6 | 2021年以來新購置液化石油氣瓶數量(只) | |
7 | 涉及的制造單位名稱 | |
8 | 制造信息可查詢情況 | |
9 | 充裝信息平臺建設情況 | (已建成/未建成) |
10 | 超期未檢氣瓶數量(只) | |
11 | 超期未檢氣瓶處理情況 | |
12 | 發現翻新氣瓶數量(只) | |
13 | 翻新氣瓶查處情況 | |
14 | 報廢氣瓶數量(只) | |
15 | 報廢氣瓶去功能化處理情況 |
注:本表第6項應當逐個填寫所涉及的制造單位名稱,填寫不下時,可另附頁。
附件2
液化石油氣瓶充裝單位和檢驗機構周排查情況統計
填報單位:????????填表時間: ?年???月???日
序號 | 項目 | 數量 | 處理方式 | 比例 |
1 | 液化石油氣瓶充裝單位/檢驗機構(個) | / | / | |
2 | 其中已建立充裝、檢驗信息平臺單位(個) | / | ||
3 | 超期未檢氣瓶(只) | |||
4 | 翻新氣瓶(只) | |||
5 | 報廢氣瓶(只) | |||
6 | 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燃氣氣瓶充裝單位/檢驗機構(個) | |||
7 | 違法違規行為已整改的液化石油氣瓶充裝單位/檢驗機構(個) | / | / | |
8 | 取締非法燃氣氣瓶充裝單位/檢驗機構(個) | / | / | |
9 | 2021年新購置液化石油氣瓶(只) | / | / | |
10 | 涉及制造單位(個) | / | / | |
11 | 手機可查詢產品質量信息(條) | / |
注:本表數據統計截止時間為每周五16:30前。
附件3
液化石油氣瓶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問題整改臺賬
填表單位:???年???月???日
發現的問題隱患 | 整治措施 | 整改責任清單 | 整改 時限 | 復查情況 | ||
責任 單位 | 責任人 | 具體負責人 | ||||
附件4
液化石油氣瓶整治工作進展情況統計表
填報單位:???????????填報人: ??????????填報時間: ???年 ??月 ??日
序號 | 檢查企業 | 發現 問題 | 整改 措施 | 整改 時限 | 責令停業停產整頓企業 | 暫扣吊銷證照企業 | 關閉取締企業 | 立案 | 罰款數 | 約談警示企業 | 聯合懲戒企業 |
1. 2. 3. | 1 2. 3. | ||||||||||
石嘴山市“雙閥”液化石油氣瓶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6·21”燃氣爆炸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及自治區黨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高效有序完成“雙閥”液化石油氣瓶召回及處置工作,依據《氣瓶安全技術規程》(TSG23—2021)、《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GB/T8334—2022)和《液化石油氣瓶閥》(GB/T7512—2017)規定,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堅持安全第一、平穩有序,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夯實企業主體責任、屬地政府領導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燃氣用戶自律責任的液化石油氣瓶安全責任體系,形成集充裝、檢驗、經營、運輸、使用等環節為一體的長效排查與監管機制,確保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二、主要任務
?在全市范圍深入開展“雙閥”氣瓶摸底排查工作,召回全部“雙閥”氣瓶,對符合《液化石油氣瓶閥》(GB∕T7512—2017)(以下簡稱“新標”)與不符合《液化石油氣瓶閥》(GB∕T7512—2017)(以下簡稱“舊標”)“雙閥”氣瓶進行詳細甄別,分類處置,做好“雙閥”氣瓶的封存、替換和報廢工作;對未粘貼可追溯電子標簽或標簽無法識別的無主“雙閥”氣瓶一律去功能化報廢處理,并由住建、市場監管和公安部門倒查液化石油氣經銷單位和充裝單位責任,依法嚴厲打擊;對超許可范圍經營“雙閥”瓶裝液化氣的由屬地住建、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確保7月18日前全市全部“雙閥”氣瓶得到規范處置。
?三、工作措施
?(一)壓緊壓實充裝單位職責。各液化石油氣瓶充裝單位要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嚴格按要求開展液化石油氣“雙閥”氣瓶召回、封存、替換和報廢工作。嚴禁充裝舊標“雙閥”氣瓶,召回所有“雙閥”氣瓶,分類做好相關用氣單位、瓶裝液化石油氣用戶“單閥”氣瓶替換工作,確保不影響正常生活;召回的氣瓶要逐只登記建立臺賬,入庫前應按照《氣瓶安全技術規程》(TSG23—2021)、《液化石油氣鋼瓶定期檢驗與評定》(GB/T8334—2022)規定,做好安全檢查與殘液(殘氣)處理工作,操作過程要完整準確記錄;對送檢驗機構報廢的“雙閥”氣瓶,要及時到審批服務部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新標“雙閥”氣瓶處置原則:新標且在檢驗有效期內的“雙閥”氣瓶,若使用單位為工業企業且確有“雙閥”氣瓶使用需求的,經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單位現場核查符合用氣安全規范,可繼續向用戶提供;其他新標“雙閥”氣瓶在抽取殘液(殘氣)、確??掌堪踩?,在符合安全儲存環境的場所進行封存。
?舊標“雙閥”氣瓶處置原則:對舊標“雙閥”氣瓶要妥善儲存,及時送檢驗機構去功能化報廢處理。
?(二)壓緊壓實檢驗機構職責。氣瓶檢驗機構要落實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做好“雙閥”氣瓶的報廢工作。對接收的舊標液化石油氣“雙閥”氣瓶,進行去功能化報廢處理,并出具判定報廢報告。
?(三)壓緊壓實經營單位職責。若有“雙閥”氣瓶使用需求的工業企業購氣,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單位要安排專業人員進行現場核查,確實符合用氣安全規范的,可繼續配送供氣。
?(四)壓緊壓實監管部門職責。
?1.液化石油氣氣瓶充裝、檢驗領域。市市場監管局要督促各氣瓶充裝單位、檢驗機構嚴格安全主體責任,做好相關政策解讀和宣傳動員,指導各充裝單位、檢驗機構做好“雙閥”氣瓶的回收及處置工作。要進一步加強液化石油氣瓶排查整治,重點整治打擊無證充裝,充裝非自有產權氣瓶、充裝翻新氣瓶、超期未檢氣瓶、檢驗不合格氣瓶,不落實充裝前后安全檢查制度,擅自加裝其他零部件縮小液相出氣口螺紋尺寸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無證檢驗、不按照安全技術規范實施檢驗、未對判廢氣瓶去功能化處理,以及出具虛假報告等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2.液化石油氣經營領域。市住建局要加強對瓶裝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安全狀況的監督檢查,深入開展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雙閥”氣瓶排查,對排查發現的“雙閥”氣瓶,督促經營單位移交至氣瓶的充裝單位規范處置。嚴禁向用戶提供舊標“雙閥”氣瓶。(責任單位:市住建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3.液化石油氣使用領域。市住建局負責組織各有關部門對液化石油氣“雙閥”氣瓶使用環節進行排查,重點排查餐飲經營場所(市商務局牽頭,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以下均需各縣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九小”場所(市消防救援支隊、公安局牽頭)、學校(市教體局牽頭)、醫院(市衛生健康委牽頭)、農貿市場(市商務局牽頭)、商住混合體(市商務局、消防救援支隊牽頭)、養老機構(市民政局牽頭)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工業企業(市工信局、各開發區管委會牽頭)是否使用“雙閥”液化石油氣瓶,對排查發現的“雙閥”氣瓶,督促使用單位移交至氣瓶的充裝單位規范處置。
?4.液化石油氣運輸領域。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開展運輸環節的“雙閥”液化石油氣瓶排查工作,聯合市住建局、公安局排查道路運輸過程中的“雙閥”氣瓶,對排查發現的“雙閥”氣瓶要督促相關單位、個人移交至氣瓶的充裝單位。同時監督指導相關企業做好“雙閥”氣瓶召回、替換、報廢過程中運輸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單位:市交通運輸局、住建局、公安局,各縣區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對銀川“6·21”燃氣爆炸事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樹牢安全發展理念,統籌好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把做好“雙閥”氣瓶召回與處置工作作為落實“兩個維護”的具體行動,進一步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為重點,落實監管職責,確保全區液化石油氣氣瓶安全。
?(二)強化責任意識。各縣區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壓實屬地管理責任,夯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責任體系。要統籌組織實施“雙閥”氣瓶召回、封存、替換和報廢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建立長效機制,形成工作閉環;要強化日常監督檢查,嚴格落實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確保整改到位;要保障工作經費,各縣區要對轄區充裝單位“雙閥”氣瓶封存、替換、報廢給予適當的經費支持。各有關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和“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安全”的原則,進一步完善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監管部門協同聯動機制,加大對液化石油氣瓶充裝、檢驗單位以及瓶裝液化石油氣的經營、運輸、使用單位的監督檢查力度,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問題要嚴肅處理;對繼續使用“雙閥”氣瓶的工業企業要重點監管,確保安全;要加強日常監管,強化信息共享、問題抄告和案件移送,實現瓶裝液化石油氣閉環監督管理;要做好行刑銜接,在召回工作中發現的涉嫌違法犯罪案件線索要及時移交公安部門進行查處。
?(三)廣泛宣傳教育。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充分運用電視、廣播、網絡、微信、報紙等渠道,廣泛宣講瓶裝液化石油氣安全知識和防范基本技能,宣傳非法游商倒裝、使用翻新報廢氣瓶等行為的危害,及時曝光一批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事故案例,引導廣大群眾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要暢通監督渠道,主動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認真解決群眾反映的問題,努力提高群眾滿意度和安全感。
?(四)嚴格督導檢查。市市場監管局要加強統籌協調,明確工作進度,強化動態跟進、定期督導。要定期通報各縣區及有關部門(單位)工作進展情況,對工作推進不力的縣區、部門(單位)予以通報批評,進一步加強督促落實,確保各項目標任務順利完成。各縣(區)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及時總結好的經驗做法,及時向市市場監管局報送。各縣區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要安排人員于每天下午16:00前報送當日進展情況(附件)。
?郵箱:t3937663@126.com ????聯系電話:0952-2051272
?附件:“雙閥”液化石油氣瓶召回、封存、報廢統計表
?附件
“雙閥”液化石油氣瓶召回替換報廢統計表
填報單位: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充裝單位名稱 | 所在縣區 | 召回的“雙閥”氣瓶數量 | 封存的“雙閥”氣瓶數量 | 送檢驗機構報廢的“雙閥”氣瓶數量 | 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