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議
和市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情況的通報
?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市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代表建議和市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提案辦理工作的通知》(石政辦發〔2022〕13號)要求,市政府督查室近期對今年市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情況開展了督查?,F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今年全市“兩會”期間及會后,市政府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議(以下簡稱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以下簡稱提案)共289件,其中:建議86件(閉會期間5件),提案203件(閉會期間1件)。面對建議提案數量增多、辦理時間短等情況,各承辦單位積極克服疫情影響等多重困難,創新和完善辦理工作機制,積極采納代表委員意見建議,出臺相關政策措施,有力推動了“六穩”“六?!惫ぷ?,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發揮了積極作用。
?從督查情況看,大部分承辦單位能夠按照要求做到辦前溝通、及時辦結,如市教體局(主辦41件)、農業農村局(主辦33件)、文旅廣電局(主辦18件)、市人社局(主辦11件)等30個部門辦理質效明顯提升;但個別承辦單位依然存在辦前不溝通、臨近答復期限突擊沖刺答復等問題,如市衛健委、市場監管局、科技局、平羅縣政府、惠農區政府和經開區管委會未按規定時限答復辦結。截至目前,人大建議已辦結84件,代表滿意率98.8%,基本滿意率1.2%;政協提案已辦結199件,委員滿意率99.5%,基本滿意率0.5%。
?二、存在問題
?(一)辦理責任制落實不到位。2月24日、4月28日,市政府分管領導兩次召開建議提案交辦會,要求各承辦單位壓實辦理責任,完善辦理機制,必須在9月20日前答復完畢。會后大部分承辦單位能夠及時制定辦理方案,分級責任制分工,落實辦前、辦中、辦后“三溝通”協商機制,取得了較好辦理效果。但仍有個別承辦單位對建議提案辦理工作不重視,責任落實不到位,相關人員對待辦理工作消極應付、不催不動,臨近答復期限接到督辦通知才開始聯系代表委員,只能倉促答復了事。突出表現為兩類問題,一類是不溝通不辦理不答復,如市科技局和經開區管委會至今仍未報送答復正式件及征詢意見表;另一類是短期內聯系不到提案人影響辦結效率,如市公安局承辦的第132號政協提案,經過多次聯系10月初才收到農工黨市委會反饋意見。
?(二)答復格式不符合標準。建議提案辦理是政府部門每年度的固定工作,但部分承辦單位并未安排專人負責,業務不熟悉導致答復函件格式出現錯誤較多。一是格式不符合公文標準。部分承辦單位對建議提案答復函公文格式不加以校對,經常出現同一單位不同答復函的標題段落字體、行距、頁面設置都不相同。二是報送時不審核。個別承辦單位敷衍應付,如市星瀚集團承辦的市人大第12號代表建議,答復函正式件標題為《關于市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市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第12號建議(提案)答復的函》(石星瀚司發〔2022〕117號),相關負責人在蓋章前明顯沒有認真審核。
?(三)建議提案辦理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承辦單位需要加強業務培訓,增強工作人員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知識儲備,提升建議提案辦理水平。一是不熟悉新增的辦理業務。與往年相比,今年市人大閉會期間新增代表建議5件、市政協閉會期間新增政協提案1件,承辦單位漏辦現象比較普遍。二是對建議提案概念混淆。由于今年的市人大第42號建議與市政協第198號提案、市人大第47號建議與市政協第203號提案從標題到內容完全相同,個別承辦單位辦理時不認真區分,答復出現填錯編號、回復遺漏現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梳理工作亮點,做好調研準備。各承辦單位要梳理工作亮點,篩選部分有代表性的點位,為下一步市人大、政協的調研視察觀摩活動做好準備工作。
?(二)認真總結經驗,做好后續辦理。各承辦單位要認真總結辦理經驗,改進工作不足。對受政策、資金制約等影響較大的“正在解決”“計劃解決”類代表建議,要加強與代表的溝通聯系,后續繼續做好辦理工作。
?(三)嚴格對照標準,強化督查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將嚴格按照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考核細則,對各承辦單位的辦理工作進行考核,結合平時掌握情況,對未達要求的單位扣除相應分值,考核分值納入全市效能目標管理考核成績。
?附件:1.2022年度市人大建議辦理工作情況一覽表
??????2.2022年度市政協提案辦理工作情況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