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關于市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議案和
代表建議辦理情況的督查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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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督查室采取實地查看、座談匯報的方式對市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議案、代表建議辦理進展情況進行了督查?,F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22年市人民政府承辦市十五屆人大一次會議議案1件、代表建議81件,閉會期間代表建議5件,已交由26個部門辦理。
從督查情況看,人大議案、代表建議辦理工作整體有序推進。經初步統計,截至目前,會議期間代表建議中所提問題已經解決的69個(A類),列入計劃解決的5個(B類),因客觀原因暫時無法采納的7個(C類)。閉會期間5件代表建議正按時序進度推進落實。
(一)《關于進一步優化提升縣區間通行能力的議案》辦理情況
全市以縣區通道提暢工程為抓手,全力推進“三個100公里建設項目”(新建、擴建高等級公路100公里以上,改造提升普通國省道100公里以上,每年改造提升農村公路100公里以上),實施14個重點交通建設項目,總長377.05公里。其中,新建11個、續建3個,估算總投資為70.11億元,2022年計劃完成投資12.4億元。截至6月底,累計完成投資6.9億元,占年度計劃投資的55.65%。目前,已開工建設12個項目(建成通車3個項目),2個項目正在辦理前期手續。其中:烏瑪高速公路惠農至石嘴山段項目正在實施橋梁樁基礎施工,省道303線汝箕溝口至白芨溝段公路(續建)項目、省道303線沙湖過境段改線(續建)工程已建成通車,普通國省干線改造提升工程(含4個子項目)正在刨銑路面。簡泉至濱河大道公路改建工程已建成通車,山水大道公鐵立交橋連接線項目計劃10月底建成通車,國道109線惠農至黃渠橋段改擴建(續建)工程、危橋維修改造項目(含3個子項目)計劃年底建成通車,農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已開工建設35條。隨著項目建設將進一步優化提暢縣區間通行環境、市域半小時通行圈,形成區內貫通、周邊互通、市內暢通的交通發展格局。
(二)重點督辦建議辦理情況
1.《關于參照集體土地政策解決星海鎮農戶宅基地確權歷史遺留問題的建議》(1號重點督辦建議)辦理情況。召開3次農村宅基地確權專題工作會議,對星海鎮8個行政村30個村民小組宅基地情況進行摸底登記造冊,確定富民村為宅基地確權工作試點。市不動產中心和農技中心已開展確權培訓工作,計劃于7月中旬完成。
2.《關于支持惠農區賀蘭山東麓水資源替代項目的建議》(2號重點督辦建議)辦理情況。該項目備案為惠農區井灌區水源替代項目,投資概算2.5億元。已申請中央黃河流域專項資金支持,中央計劃擬按照投資額的80%予以支持。市政府將視本項目申請黃河流域專項資金結果及市本級財力情況,對項目資金缺口酌情予以安排。
3.《關于對“以林換能”減碳給予政策支持的建議》(3號重點督辦建議)辦理情況。將“以林換能”納入《石嘴山市2022年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雙控工作要點》?;蒉r區在自治區先試先行,探索“以林換能”新模式新機制,制定印發了《惠農區全面推行“以林換能”“以林換碳”工作方案》《石嘴山市惠農區林票管理辦法(試行)》,建立“林票+能票”制度,吸引社會資本參與生態建設,頒發“林票”9本,確權面積6951.63畝。平羅縣起草了《平羅縣“以林換能”工作實施方案》,組織實施平羅縣河東地區生態修復項目—沙漠生態示范園及以林換能、惠農區盛港煤焦化“以林換能”等項目。
(三)其他代表建議辦理情況
會議期間代表所提建議已解決或能按期解決的69件(含3件重點督辦建議),占承辦總數的85.19%;正在解決或列入計劃逐步解決的5件,占承辦總數的6.17%;因條件所限暫時不能解決或供有關部門參考的7件,占建議總數的8.64%。閉會期間5件代表建議于6月30日已正式交辦相關部門。
二、存在問題
(一)個別部門工作重視程度不高。在本次督查中反映出有些部門未能充分認識人大常委會的監督職能,對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的重要程度不夠,工作缺乏積極性、主動性,推諉扯皮,不看通知文件內容,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督查組工作正常開展。如市自然資源局沒有按照督查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對接,未能按時安排相關工作人員在督查點位配合人大督查;市教體局辦公室負責人態度消極,拒接電話,協調溝通有待加強。
(二)部分建議答復質效有待加強。一是工作程序落實不到位。大多數承辦單位能夠按照程序辦理代表建議,工作措施得力、效果顯著,但個別承辦單位辦前謀劃不足,沒有辦理方案。辦中等待觀望,遲遲不與代表聯系,不積極想辦法解決問題,還是抱著“臨近答復期限再突擊沖刺”的老思維,影響了辦理質量。二是辦理工作抓的不實。在報送建議辦理進展情況時,不注重反饋代表所提建議問題的解決情況,存在用工作總結代替答復內容現象。如平羅工業園區管委會承辦的第71號建議、市發改委承辦的第76號建議等進展答復內容空洞,均答非所問。
(三)部門間協調配合存在差距。對于涉及多個部門共同辦理的代表建議,存在主辦單位牽頭組織不力,不主動與協辦單位溝通協商,而協辦單位配合不夠,未及時將協辦意見報送主辦單位等問題。辦理過程中主動向市人大相關委辦溝通匯報、爭取支持的意識相對缺乏。
三、意見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快辦理進度。各承辦單位要從認識上進一步重視,把辦理代表建議同“工作落實年”活動結合起來,積極聯系代表,加快辦理進度,務求按期在9月底前完成辦理任務。同時,要主動向市人大、市政府報告辦理工作進展情況,自覺接受監督指導。
(二)創新辦理方式,加強溝通聯系。各承辦單位要以問題為導向,創新辦理方式,對重點建議要嚴格執行一把手親自牽頭辦理,不斷提高辦理質效。要加強與代表的溝通聯系,對受政策、資金制約等影響較大的建議辦理,要爭取代表的理解支持,并千方百計、想方設法力求辦實辦好。同時,主協辦單位之間要加強協同配合,力爭取得比較滿意的辦理效果。
?(三)強化督促檢查,確保辦理實效。對辦理進展緩慢的代表建議,承辦單位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要認真查找原因,加強調度督查。對代表們多年來連續提出的問題,更要下大力氣來解決。時間要服從質量,確保辦理取得實效。